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内贷款离婚是共同债务,只要该贷款是夫妻基于共同意思所负,或者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应用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贷款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那么该贷款是夫妻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承担,配偶不承担偿还责任。婚内贷款离婚是共同债务,只要该贷款是夫妻基于共同意思所负,或者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贷款是夫妻一方在婚内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那么该贷款是夫妻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偿还,配偶无需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