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一、受理报案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报案后,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或报警指令后,应当立即派交警到现场。 二、调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 (一)调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以及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存现场证据材料; (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的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和录像记录询问过程; (四)其他调查工作。比如车辆的检验鉴定。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四、处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罚类型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拘留。 五、损害赔偿调解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的,应当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审查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六、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一)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视情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 (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三)指挥救护、勘查等车辆停放在安全和便于抢救、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五)其他需要立即开展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