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专利法所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第一是科学发现;第二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第三是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第四是动物和植物品种;第五是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第六是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所作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动物和植物品种产品的生产方法,是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此外,专利法还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另外,专利法还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对违反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是不授予专利权的。 法律客观: 专利法有关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规定合法的专利受到国家的保护,但在目前却有很多人为了利益而侵犯了某些专利权。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专利侵权的判定有哪些规定的相关法律问题,《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公民的专利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4条规定: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正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公民的专利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4条规定: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正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公民的专利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4条规定:“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正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专利侵权的损失赔偿额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一)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是: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即为专利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二)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是:侵权人从每件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即为侵权人所得的全部利润。(三)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对于上述三种计算方法,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的不同情况选择适用。当事人双方商定用其他计算方法计算损失赔偿额的,只要是公平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