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缓正常服刑多少年 |
释义 | 1、死刑缓期2年执行,2年缓刑期满未故意犯罪,那么减刑为无期徒刑。 2、无期徒刑犯,可以依法减刑为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也可以减刑,但实际执行的刑罚不得低于10年,缓刑的2年徒刑不计入这10年。 3、在限制减刑的情况下,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4、综上死缓至少应该是12年以上(不包括12年)。 一、死刑缓期减刑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计算,也就是2年期满后的第2日开始计算有期徒刑的刑期。即使2年期满后,未能立即作出减刑裁定而是在以后若干日甚至几个月之后才作出的,也应当从缓期2年期满之次日起计算,而不应从减刑裁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另外死缓2年这个期间是一个特殊的刑期,具有不同于一般刑期的性质和意义。所以不能与有期徒刑的执行刑期混淆。 二、死缓的定义及特征是什么? 死缓是死刑执行方式,即犯罪分子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但是有一定的情节如立功表现(虽然该立功表现不足以使犯罪分子免受死刑)等,没有必要立即执行,从而缓期两年执行。 这两年的缓期,可以说是对死刑犯是否有挽救余地的考验期,如果该犯在两年期间内确实悔过,不再犯罪,那么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还可以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该犯依然恶习不改,故意犯罪(哪怕是最轻微的犯罪),那么足以证明其不可救药,将被执行死刑。 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执行,又称死缓。 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前提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样,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死刑条款,或者所犯罪行不该判处死刑,就不能适用死刑缓期执行。例如,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在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同样也不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是区分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的界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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