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起诉状一式几份呢 |
释义 | "起诉状一式几份,这需要根据当事人的人数来确定,至少三份,如果告方人数众多则根据人数一手一份。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起诉状副本几份 起诉状副本需要需要根据当事人的人数来确定,至少三份,如果告方人数众多则根据人数一手一份。诉讼状一般是一正本(送交法院)和两副本(双方当事人)。也可能是一正本若干副本。 以民事起诉为例,民事起诉书根据被告人数,按(被告人数+1)的要求提供,即一个被告的交两份,两个被告的交三份,以此类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需要几份 起诉状通常法院留存一份,需要按照被告人数提供副本,因此最少需要准备三份。 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律师则写明所在律师事务所即可; (2)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3)有起诉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当事人签名盖章和签署的日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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