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
释义 | 以下事项是当事人第二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当事人需要注意的: 1、起诉方要确定再次起诉的时间要求,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3、准备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一、没有判离的法院多久可以再起诉? 法院没有判离的,六个月是当事人可以再起诉的时间。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六个月后才可以再次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直接再次起诉,不受六个月再次起诉时间的限制。 二、在我国没证据如何能因感情不和诉讼离婚 起诉离婚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当事人即使没有证据,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法院可以调解和好,不能调解的,应该判决不准离婚,原告不能在六个月重新提起离婚诉讼,除非有新情况、新理由。 三、离婚法院一般都不受理什么原因 离婚起诉法院不予受理具有如下几种原因: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等特殊时期,男方向法院提出的离婚的; 2、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没有新情况和新理由的情况下,在六个月内又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3、其他原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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