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招投标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工程招投标流程: 一、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报建; 二、核准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 三、编制招标文件; 四、确定招标代理公司; 五、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六、对投标方进行资格审查; 七、发招标文件; 八、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 九、确定中标方; 十、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一、签定合同。 招标为某项工程建设或大宗商品买卖,邀请愿意承包或交易的厂商出价以从中选择承包者或交易者的行为。程序一般为:招标者刊登广告或有选择地邀请有关厂商,并发给招标文件,或附上图纸和样品;投标者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然后在公证人的主持下当众开标、评标,以全面符合条件者为中标人;最后双方签订承包或交易合同。 对于简易招标: 简易招标程序用于金额小的项目,用招标公告就可以将招标要求表述完整;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去响应就可以编制投标文件。 1、招标人向3家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 2、招标人编制并发放招标文件,同时将招标文件报招标办备案。 3、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人员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评委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且由招标人在招标办工作人员监督下,于开标前半小时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开标。由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召开开标会议,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视工程情况一般为7-10天。 5、评标、定标。评标委员会按规定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6、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在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公示2个工作日,未接到投诉的,招标人可签发中标通知书。 7、签订合同。 办理公开招标需要的资料: 1、初步设计批复或方案批复(有规划许可证的请提供规划许可证); 2、开户银行资金证明(原件); 3、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核准登记表(一式三份)(市招标办网站下载); 4、招标公告(一式三份); 5、招标代理合同(附代理人员名单)或者自行招标许可证; 6、开挖深度5米以上,需提供基坑围护方案; 7、装饰工程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需提供该工程的原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等。装饰工程对外立面改变的需提供规划许可证; 8、公开招标的施工项目,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的,需先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报告及资格预审文件,经批准后,再进入报建程序。 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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