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试用期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且拒不改正等。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试用期的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其录用条件的;严重违纪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2.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3.劳动者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经过劳动能力鉴定;4.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5.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6.劳动者被刑事拘留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况。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情况应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进行判断和操作。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且拒不改正等。此外,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丧失劳动能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被刑事拘留或剥夺政治权利等也可作为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遵守法律程序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操作应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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