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于刑事案件,公安经过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已过追诉时效的;经特赦免除刑罚的;嫌疑人死亡的,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情形的应当撤销案件。受害人无权撤案,可以就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对于自诉的刑事案件,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