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探望权纠纷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处理探望权纠纷应注意: 1、支持原则。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必须在其性格、性格、能力、职业、社会关系、家庭状况以及与探望子女的关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稳定性原则。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生活中学习和心理成熟的主要阶段,探望权的行使应考虑被探望子女的生活、学习和情以及心理稳定; 3、孩子身心愉悦的规律。探望权的立法目的是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探望后儿童的身心是否快乐甚至健康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探望的内容如探望时间的长短和方式或探望权的暂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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