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开具发票,票丢失证明怎么开 |
释义 | 1、发票证明由丢失票据的一方写明。开头文档正中间写“证明”二字,开头称呼则是主管税务机关的全称。 2、正文开门见山直接说明,在什么时间,为谁开具的发票,及发票类型,注明发票流水号。 3、接下来说明发票丢失的原因。丢失的原因应如实填写,没有必要做虚假报告。 4、最后将发票内容、发票号、及发票金额写明,格式要清晰明朗,符合阅读习惯,不要全部紧缩在一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第二十八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