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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结婚前买的房,离婚房贷没有还完可以分割吗?
释义
    离婚时按揭购的房屋可以分割,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分配;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需遵循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和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生产、生活原则,并尊重当事人意愿。共同财产需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处理,有义务较多的一方有权请求补偿,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按揭购的房该如何分割?
    如果在结婚前购买的房屋,离婚时房贷还没有还完,那么可以进行分割。如果婚前按揭房屋是在一方名下登记的,那么在婚后也仍然是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配;但是如果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用于还贷,那么离婚时还贷部分需要进行分割。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起诉。
    二、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在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需要遵循以下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和子女权益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以及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我国法律规定,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人民法院将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其中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了较多义务,那么在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而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如果离婚是由某一方导致的,那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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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0:3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