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如果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风险提示: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