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异地备案一年备2次。在办理异地安置住院就医登记手续时,可在安置省内国家公布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选定,原则上不超过三家、一年可变更二次。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时,应当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选定就医。 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参保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医保事务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异地就医备案只要申请一次就可以,在一年以内都是有效。主要是通过当地社保医保中心网络平台联系咨询,也可以直接到市县社保医保中心直接联系。 异地医保备案不是住院一次就备一次。这需要看两次就医的间隔时间,一年以内不需要再次备案。异地就医人员须凭“社会保障卡”到参保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审批备案后,异地就医人员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实行定点医疗,一般可选择居住地1至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为一年一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