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对于探视孩子可以直接电话通知。离婚后探视子女是权利也是义务,探视的时间和方式由当事人自由协商决定,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就算离婚了,双方也有义务关心孩子的成长,有探望权的一方要积极行使探望权,不能因为离婚了就对孩子置之不理,这样并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八条 (一)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二)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三)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