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发生工伤,又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应该这样处理:首先申请工伤认定,想得到工伤赔偿,申请工伤认定是必须的,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要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以下材料:1、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银行工资流水、工作证、工作服、工作牌、出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入职登记表、其他在工作过程中能够体现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2、如果缺乏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要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3、证明因工受伤的证据:包括是否有证人在场、是否有医疗病历等。在劳动关系确认后,可以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供上述相关证据,准确陈述个人受伤的情况,人社局会调查核实。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