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抵押登记需提交身份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房产证、抵押人有权文件、房产价值资料等。登记机关审核申请并做出变更与注销。房屋抵押登记程序如下: 一、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 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2. 抵押登记申请书。 3. 抵押合同。 4. 《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 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6. 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 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登记审核。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 三、登记的变更与注销。《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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