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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书能不能变更
释义
    离婚协议书是可以修改的,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
    一、离婚了的房子给了孩子可以要回来吗
    离婚房子赠与孩子一般是不能进行要回。即使双方没有及时按离婚协议履行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也不能依据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如未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受支持。
    二、能够撤销财产分配方案么
    可以撤销财产分配方案,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该由双方协商变更。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三、离婚协议离婚后后悔了怎么办
    对于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来讨论,一、因财产分割而对离婚协议书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协议离婚后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的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是只有订立了离婚协议书的时候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会依法判决变更或者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否则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二、因为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的事项而反悔的,如探视的时间、子女姓氏问题等等,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会依据法律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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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12:4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