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房产转让过户流程: 1、准备身份证明、和转让合同、房产证等材料; 2、双方一起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 3、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等税费; 4、领取新房产证。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一、父母遗产房屋过户如何办理 父母遗产房屋过户办理手续: 1、到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父母的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二、房产证没办下来前签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房产证还没办下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