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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人横穿马路导致交通事故责任该是谁的
释义
    如果是行人的过错,则要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存在过失时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属于过失相抵。
    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有下列严重过错行为,另一方当事人无本规范规定的过错行为的,有下列严重过错行为方为全部责任:
    (一)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二)逆向行驶的;
    (三)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四)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五)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发生遗洒、飘散,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六)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它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八)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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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6: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