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解答法律资询。 (1)不涉及财产关系每件不超过100元; (2)涉及一般财产关系每件不超过200元; (3)涉及商业财产关系的协商收费。 2、代写法律文书。 代写诉讼文书以及制作其他法律事务文书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3、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每件不超过2000元; (2)起诉阶段每件不超过3000元; (3)一审案件每件不超过4000元; (4)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不超过5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标准收费; (5)担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的标准酌减收费。 法律客观: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