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书不可以当作离职证明,他们两者的作用是不一样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是离职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约,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就是离职证明,并且除此之外,单位还需要及时为劳动者转移档案和社保。而劳动者需要按约定完成工作交接。 离职证明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离职证明不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不完全一样。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劳动补偿方面的不同。 综上所述,离职证明不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在合同期限内,因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所出具的文本。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