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在医疗保险生效以后,让公司统一去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医疗卡,并不需要住院证明。医保卡还未领到,个人住院后也是可以申请 医疗费用报销 的,个人可以通过提供相关材料到所属医保中心报销。一般情况下,若个人未领到医保卡,可以到医保中心做一张专门用来看病的临时卡,以方便就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