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定包括哪些? |
释义 | 我国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设定有:法定监护、指定监护两种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按担任监护人的顺位,可分为: 1、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 2、除父母之外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成年兄、姐。 非法定监护人: 3、未成年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 4、协议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5、指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6、有关组织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一、关于监护的设立方式有什么 关于监护的设立方式有: 1、法定监护。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按照法律规定产生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首先由父母担任。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应当按照下列人员的顺序担任:祖父母、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2、指定监护。指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由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和组织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从其他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 3、委托监护。委托监护是指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不能行使监护权,可以委托他人承担部分或全部监护责任。委托监护人为委托监护人; 4、遗嘱监护。遗嘱监护是指被监护人的父母用遗嘱指定监护人。 二、法定监护人的设定是什么? (一)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对未成年人设立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立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 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对精神病人设立的监护人。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角度来看,精神病人可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但法律规定的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相同的。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 1、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2、其他近亲属; 3、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 4、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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