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遗产继承中,有动产的继承和不动产的继承。在不动产的继承中,房屋的继承是最常见的。由于房屋继承涉及不动产的权利变更,法律对于它有严格的规定。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六十条 公证案卷应当根据公证事项的类别、内容,划分为普通卷、密卷,分类归档保存。公证案卷应当根据公证事项的类别、用途及其证据价值确定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分短期、长期、永久三种。涉及国家秘密、遗嘱的公证事项,列为密卷。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公证案卷转为普通卷保存。公证机构内部对公证事项的讨论意见和有关请示、批复等材料,应当装订成副卷,与正卷一起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