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伙企业的债务由企业以其全部财产来承担,普通合伙人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一、什么是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是指参与投资的企业或金融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人和个人投资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的,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伙人 。这些人只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都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三、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