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生育服务手册的作用: 1、孕期保健。已婚育龄夫妇应持证明接受围产期保健服务。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参加宣传、咨询、培训,等服务; 2、子女出生后,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夫妻持医疗机构出具的手册和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登记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