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怎么处理 |
释义 | 买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一、合同中对方违约了应该怎样处理 对方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支付,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守约方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 二、违约金与解除合同能并存吗 违约金与解除合同可以并存。违约金具有约定性,它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必要条件,当主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时,违约金条款就不能生效。 但如果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可以行使解除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条款的适用应当符合合同的约定,其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发生了具体的违约行为。 三、交了订金如何退房 交了订金,退房可以与卖方协商。如果对方不同意退房,单方退房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可以通过发出解除通知或者提起诉讼的方式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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