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患有肺癌,但保险公司不承认,我可以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承认患者的肺癌疾病,违反了保险合同的义务。患者可以提供医学鉴定报告、病历、检查报告等证明材料,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保险人应当就核保决定承保或者提出修改、拒绝承保的意见。保险人承保后,不得拒绝理赔。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责任法》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在治疗、护理、救治中发生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责任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记录和保存患者的病历、检查、检验资料、诊疗记录等医疗资料。 以上是我提供的法律分析和依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