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产检费用使用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基本如下: 1、在当地的社保局领取申请产检费用报销的表格填写; 2、将填写好的报销表格拿到单位盖章审批; 3、拿产检费用的发票,发票必须是现金或者是刷卡,不能是使用社保卡,到当时产检的医院打印清单以及处方; 4、准备诊断证明书、出生证明、结婚证、准生证、社保卡和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申请费用报销。 孕妇产检费用报销的项目包括产前门诊检查相关费用、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产假期间的津贴,产检费用的报销上限是根据当地的政策来给付的,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