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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监视居住没到期可以开庭吗?
释义
    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就监视居住后多久开庭作出判决有具体规定,但是对刑事案件审理的总体期限作出了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定,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一、民事起诉到开庭需要多久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相关法律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可延长一个月,审判实践中,由于法院的案件过多,所以延期审理的情况屡见不鲜。
    二、关于刑事案件的诉讼期限问题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各个阶段的办理期限如下:
    1、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
    (1)除逮捕之外的强制措施期限
    A、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B、刑事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C、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D、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2)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
    A、不得超过2个月;
    B、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C、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D、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E、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3)审查起诉期限
    A、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B、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C、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D、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2、审判期限
    (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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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4: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