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前可转移个人财产,但不能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违背配偶财产权;隐瞒、转移、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被少分或不分。发现以上行为,可向法院起诉再次分割共同财产。离婚前可以转移个人财产,但不能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是侵犯配偶财产权的行为。夫妻一方如果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该方。如果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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