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不要注资会怎么样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的人,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按法律规定,对资本进行分配。 股东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认缴的资金注入到公司当中。这是作为股东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 也就是说,认缴注册资本金是股东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庄严法律承诺,必须得到遵守,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一、认缴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对股东出资实行认缴制度,股东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缴出资。 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出资,但并不意味着公司注册资本金认缴并不等于无需缴纳,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出现破产的,公司股东仍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将公司注册资本金出资到位。 所以在设定公司注册资本金时,需要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以及股东个人的承受能力来确定注册资本金。 二、认缴制的股东出资最长期限为多长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根据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金额的多少以及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了。 三、公司注册登记时的出资,是怎么规定的呢? 在我国《公司法》中,关于注册公司的出资时间法律没有限制性规定,股东可将实际缴付出资的时间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向社会公示。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出资金额可以由股东自行决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规定其认缴的注册资本是否分期出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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