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三人可以提出合同无效。合同约定的事项涉及合同外第三人的实体权益,与合同外第三人有利害关系的,合同外第三人可以通过诉讼权利保护其实体权益。提出合同无效的第三人一般是有独立要求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例如,甲乙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房屋为丙的,丙可以作为第三人向法院请求甲乙买卖合同无效。合同约定的事项不涉及合同外第三人的实体权益,与合同外第三人无利害关系的,合同外第三人无权行使合同无效的诉讼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