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一定要验资吗? |
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进行验资的,因为我国实行认缴制。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则需要验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资本越高,则责任越大。 一、公司实缴制和认缴制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实缴制和认缴制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认缴制不需要验资,股东对认缴资本负法律责任;实收制必须出资验资,将资金冻结在开户银行,验证资金; 2、意义不同,认缴制方便创业者创业,不需要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实收制必须经过验资才能经营; 3、类型不同,认购公司是指一般无重大风险公司;实收公司涉及财产安全公司。 并非所有公司都可以适用认缴制度,金融公司、典当行、劳务公司、募集型股份公司不适用认缴制度。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规定,由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两名以上的股东出资设立。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申请香油生产许可证要注册资金吗 设立公司需要的注册资本金如下: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若采取发起方式的,则注册资金为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采取募集设立的,注册资金为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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