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被追尾怎么办?如何解决? |
释义 | 法律分析:车被别人追尾的,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处理,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当事人的责任,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交通事故理赔对方不配合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理赔对方不配合的处理方法如下: 1、当事人双方应当先行就民事赔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不愿意协商的,可以直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既不愿意协商,又不愿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如下: 1、报警定责。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是当场出具,也可以在事故发生起10日之内出具。 2、向保险公司报案定损。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和保险单证和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3、车辆维修,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先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携带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 二、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怎么处理赔偿? 责任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可以根据其中对责任事故承担比例的划分协商赔偿事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过错方承担。如果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赔偿属于民事纠纷吗 属于。交通事故属于民事纠纷。交通事故一般会产生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建议第一时间报警处理,由公安交管部门下达事故认定书,根据事故认定书主张相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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