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报备制度是,对于从中国境内其他地区(不包括湖北省)短期进(返)京,在京没有固定住所和职业,主要从事旅游、访问、商务、考察、过境等活动的人员。如需入住酒店的,需配合入住酒店的管理,进出酒店时要测体温,入住时要填报来京事由,登记在京联系人:有在京接待单位的,须执行接待单位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如果有发热或身体不适的情况,要及时就医就诊并主动告知酒店和接待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