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纳税人原 增值税 纳税人税率 1)税率17%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税率13% :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整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农产品(指各种动、植物初级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 3)税率 0%:出口货物 4)税率 11%:交通运输 陆路(含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 5)税率 6%: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