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骑车被车撞了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自行车被车辆撞了,对方全责时的处理流程和车祸撞伤人全责保险的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停在原地,并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交警部门调查取证后,暂扣事故车辆、驾驶证和行驶证,并作出责任判断,向当事人各方送达责任认定书。治疗结束后,伤者可到交警大队申请办理赔偿调解手续或到法院提起诉讼。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法律分析 一、自行车被车辆撞了,对方全责,应该如何处理? 自行车被车辆撞了,对方全责,处理流程如下: 1. 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 2.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驾驶证和行驶证。 3.交警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作出责任判断,并向当事人各方送达责任认定书。 4.医生对伤者进行检查,出具病历和诊断证明,并作出是否住院治疗的决定。 5.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及时定损。 6.伤者治疗结束后,到交警大队申请办理赔偿调解手续,也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7.付清相关费用,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8.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9.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二、车祸撞伤人全责保险怎么赔偿 车祸撞伤人全责保险的赔偿应当遵循先强制后商业的赔偿顺序,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如果您已经投保了商业三责险,则保险公司按照商业三责险合同内容进行理赔,超出商业三责险的部分由个人承担;如果您没有投保商业三责险,则剩余部分事故责任范围内由您个人承担。 三、车祸撞伤人赔偿标准 车祸撞伤人赔偿标准大致如下: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凭据支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七级伤残赔偿8年。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机动车驾驶人已经尽到义务的,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机动车驾驶人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例如,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行人故意或者明显不慎造成的,那么机动车驾驶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此外,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在非机动车道或者行人专用道上,那么机动车驾驶人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导致受害人无法得到赔偿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或者管理人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在交通事故的赔偿过程中,受害人有权要求机动车驾驶人或者其家属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已经死亡或者无法确定,则其继承人或者其住所地人民法院可以代位行使请求权。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撞伤人的赔偿标准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区分。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些情况下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则受害人可以要求其使用人或者管理人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结语 无论遇到什么交通事故,都应该尽快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如向保险公司报案、交警部门调查取证、医生检查治疗等。在处理过程中,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如果需要进一步索赔,可以到交警大队或法院提起诉讼,并遵循相应的流程进行赔偿。最后,要确保付清相关费用,收集索赔资料,以便保险公司尽快处理索赔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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