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去世后,作为退休教师是否有补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退休教师去世,继承人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到丧葬费、抚恤金,如果其配偶未有经济来源,可以向当地教育申请遗属补助,遗属补助标注各地有异,农业户籍、城镇户籍的也有差别。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我父亲是退休教师,现在去世了。有什么补偿吗? 退休老教师去世后的补贴如下: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3、丧葬费标准,因病的4000元,因工(公)的5000元;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父亲是个退休教师,死后不火化,能收到什么费用? 法律分析:教师去世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与地区和教师性质有关,不同的地区经济发展不同,补偿也就不同;公办事业编教师按事业单位补偿标准发放,不是事业编的按当地的补偿标准发放。教师去世后的丧葬费标准是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抚恤金标准是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我父亲是教师已故,请问父亲的母亲去世,是否有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是定额给付,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除了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外,还可以领取抚恤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我父亲是武汉退休教师,1984年去世,在职时没有住房,现在能拿到房屋补贴吗? 法律分析:各地关于退休教师住房补贴的规定不同。具体数额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计算。为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教师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的计发为体现按劳分配原则,按工龄实际核算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计发,按照退休人员实际工作年限计发标准,按比例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逐月住房补贴计发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同时调整,上下限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规定。离退休人员计发办法仍按以往规定执行、计发基数按上下限规定执行;养老金(含退休时核定的职业年金待遇标准)发放标准已确定的,按正式发放数全额补发以往年度的差额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请问,我父亲去世了。我祖母有两个儿子,包括我父亲,但我父亲去世了。作为孙子,我有义务抚养我的祖母吗? 父母去世了的,孩子抚养权一般归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时,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按照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该内容由 李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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