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企业而言,“几乎没有买不来的认证”;对个人来说,似乎也没有“买”不到的证件——“办证”小广告满街都是、各地警方隔三差五就破获“假证”案件。卖认证、造假证者固然要受惩处,可这些虚有其表的真假证件之所以总能在现实生活中畅通无阻,则是因为要求人们提供这些证件、证书、证明的机构,很多时候并不那么在意这些文件的真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