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孩子探视问题如何规定 |
释义 | 关于夫妻离婚后对孩子的探视问题主要有以下规定:按照我国《民法典》第1086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次数、方式当事人能达成协议的依其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离婚后没有抚养权能带孩子吗? 离婚后没有抚养权能偶尔带孩子,这是在行使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二、爷爷奶奶对孙女有探视权吗 夫妻二人离婚后爷爷奶奶没有探视权,小孩的爸爸可以行使探视权。 探视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我国《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按照《民法典》规定,“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享有此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 故,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探望权是子女父母双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及于孩子的祖父母等近亲属,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爷爷奶奶探望孙子是人之常情,但需在直接抚养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允许下进行,如果在不允许的情况下坚持探望孩子则侵犯了监护人的监护权。 三、法院用阻碍探视权取证有何法律作用? 按照法院规定阻碍探视权的取证: 1、把对方阻碍自己行使探视权的话语录下来; 2、可以把与对方沟通探视权的行使,对方拒绝的聊天记录保存下来; 3、可以请身边的人证明抚养子女的一方阻碍自己行使探视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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