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即邀请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其见证下,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也可以采用拍摄等记录方式记录送达过程,把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