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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产继承是怎么去执行的
释义
    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的执行可以有各个继承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一、遗嘱公证继承需要通知其他子女吗
    遗嘱约定由其中一名子女继承遗产的,遗产继承开始后,应该通知遗嘱继承人和其他的子女。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所以遗嘱继承遗产的,除了通知遗嘱继承人外,还应通知被继承人的其他子女。
    二、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先于或者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死亡。2、继承内容。代位继承的继承人的子女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继承。转继承只可以对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那一部分遗产进行分割。3、性质上有区别。转继承是再次继承。代位继承是由晚辈直系血亲直接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代替了原本的继承人。
    三、如何打完遗产分割官司
    遗产继承分割官司应该要这样打:1、写民事起诉状;2、准备证据材料。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遗产的各项清单和凭证、报警回执、居委会调解记录、证明原告多分或对方少分遗产的证据;3、确定起诉法院;4、交完起诉材料,等待开庭。遗产分割是指继承开始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时,依法律规定的分配原则或者遗嘱指定的数额的遗产所进行的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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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6: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