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卖方不配合过户要如何去处理 |
释义 | 买卖二手房时,如果房主不配合过户,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买家可以收集证据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并退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合同中约定的按照购房合同处理。 法律分析 买卖二手房时,若房主不愿意过户,通常会在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如有相关约定,则按照购房合同中的条款处理。1、无论是否有合同约定,双方都可以协商解决。为了履行合同,先要确认对方不愿办理过户的原因。2、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买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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