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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登记局能给过户吗
释义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经过依法登记才能生效。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动产登记也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实行统一登记制度,范围、机构和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登记机构应当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还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如果需要进一步证明,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实地查看。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不动产登记局能过户,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才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拓展延伸
    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需要以下步骤:首先,需要办理房屋买卖合同或其他转让协议。其次,需要到当地不动产登记局办理过户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同时,需要缴纳过户税费。最后,完成过户手续后,需要将产权证上的信息进行更新。需要注意的是,不动产过户手续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具体操作步骤以当地规定为准。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局能够办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但需依法登记后才生效。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动产登记也同理。登记机构需要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并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需要办理房屋买卖合同或其他转让协议,到当地不动产登记局办理过户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缴纳过户税费,最后更新产权证上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登记机构的职责】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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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5 12:4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