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劳动合同一直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
释义 | 签了劳动合同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或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怎么讨要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讨要工资。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哪个部门处理工资不会给或者很慢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解决,达成调解协议后用人单位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三、老板拖欠工资自己辞职,员工怎么维权 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有欠条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请书、欠条、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书应当具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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