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本文梳理了十大亮点。亮点一:增加5类处罚种类。亮点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可补充设定上位法没有规定的行政处罚。亮点三: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亮点四:新增5处与行政处罚相关,需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亮点五:行政处罚下移乡镇街道,解决问题更高效。亮点六:“首违不罚制”。亮点七: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制度。亮点八:对特殊违法行为的罪责期限延长为五年。亮点九:完善行刑衔接制度。亮点十: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其他修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八条 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