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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要还的吗
释义
    法律分析:作为受害人是无需偿还的。应当由交通事故责任人偿还。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道路交通救助金按责任划分吗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时,不会按责任划分垫付,而是先行全额垫付,再向责任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第二十五条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
    (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
    (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
    (四)救助基金孳息;
    (五)其他资金。
    二、肇事者不付抢救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伤者的抢救是刻不容缓的。
    为了保证伤者及时得到抢救治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如果交通肇事者不愿支付受害人的抢救费,二他的车辆参加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下,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如果抢救费用超过了责任限额,就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然后由基金的管理机关依据谢某的事故责任向他追偿。
    三、交通事故要垫付抢救费的情形
    1、发生交通事故后,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可以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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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9: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