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2、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是,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风险提示: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义务1、支付价款。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2、受领标的物。买受人有依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惯例受领标的物的义务。3、及时检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4、暂时保管及应急处置拒绝受领的标的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七条 |